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重点领域 | 自然资源
王英展因保管不善,将办理的吉(2024)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3541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于农安县农安镇人民路南侧一品华城二期4栋1单元603室,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建筑面积100.26㎡。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遗失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英展
初审:刘福全 复审:宁传君 终审:赵利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