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锦铁客车配件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办理的六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一:吉(2024)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12435号,坐落于宽城区合隆镇赵粉房村1社,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建筑面积552.37平方米;证号二:吉(2024)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12436号,坐落于宽城区合隆镇赵粉房村1社,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建筑面积177.69平方米;证号三:吉(2024)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12437号,坐落于宽城区合隆镇赵粉房村1社,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建筑面积43.21平方米;证号四:吉(2024)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12438号,坐落于宽城区合隆镇赵粉房村1社,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建筑面积1312.11平方米;证号五:吉(2024)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12439号,坐落于宽城区合隆镇赵粉房村1社,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建筑面积99.94平方米;证号六:吉(2024)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12440号,坐落于宽城区合隆镇赵粉房村1社,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建筑面积340.61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上述遗失的六本《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农安锦铁客车配件有限公司
初审:刘福全 复审:宁传君 终审:赵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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