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申请人)于继东、高欣因保管不善,将办理的吉(2019)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1108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坐落于合隆镇博硕路南侧幸福美郡三期12栋2单元1001室,证明权利或事项为预告登记,义务人为吉林省宏运置地有限公司,预告登记种类为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上述遗失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继东、高欣
初审:刘福全 复审:宁传君 终审:赵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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