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吉0122执恢362号执行裁定书,我单位受理业务时未能将农安县宏利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收回,现将农安县宏利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公告作废不动产证书号及坐落:
证号:吉(2021)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21153号,坐落于农安县万顺乡光辉村空地以东、水泥路以南、农安至三盛玉道路以西、农安宏利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以北,宗地面积6200.00平方米。
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初审:刘福全 复审:宁传君 终审:赵利锋

吉公网安备 220122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