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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大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办理的吉(2021)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193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于开安镇大兴花园小区4栋1层10门,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建筑面积133.10㎡。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遗失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吉林省大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初审:刘福全 复审:宁传君 终审:张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