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农安县不动产第(继承)[20250031]号
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不动产(房屋):
1、农安县前岗乡耿家村2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夏佩宝(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夏爽(继承人)继承。
2、农安县前岗乡前岗村2社097(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兆有、王淑学(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立杰(继承人)继承。
3、农安县华家镇华家站村5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赵淑芳、张贵山(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义(继承人)继承。
4、农安县烧锅镇东风村3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马祥、李凤珍(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马东旭、马东生(继承人)继承。
5、农安县农安镇文昌街东侧一品华城六期2栋2单元5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罗延夫、岳淑华(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罗敏(继承人)继承。
6、农安县农安镇兴政路北侧红晟·御海龙湾2栋1单元11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董占发(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董希彬(继承人)继承。
7、农安县农安镇兴政路北侧红晟·御海龙湾3栋4单元603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董占发(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董志刚(继承人)继承。
8、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南段西侧一品华城五期1栋2单元9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刘凤芝(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宋殿喜(继承人)继承。
9、宽城区合隆镇合平路以南隆雨虹馆小区18栋3单元9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张春雷(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陶永华(继承人)继承。
10、农安县农安镇文昌街东侧一品华城六期9栋1层南3门(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罗延夫、岳淑华(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罗芳(继承人)继承。
11、农安县农安镇兴华路南侧水利局综合楼12单元4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郎侠(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邹德民(继承人)继承。
12、农安县农安镇黄龙路北侧府东西苑2栋5单元3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谷士臣(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谷岩(继承人)继承。
13、农安县农安镇建设街西侧府东西苑综合楼1栋1层11门(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谷士臣(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谷宇(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上述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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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初审:翟莹 复审:宁传君 终审:张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