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友峰因保管不善,将办理的吉(2021)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2108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于农安县农安镇文昌街东侧一品华城六期6栋1-2层3门,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建筑面积188.4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遗失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友峰
初审:刘福全 复审:宁传君 终审:张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