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安县农安镇东赵家沟村1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李树贵(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齐耀玲(继承人)继承。
2、农安县农安镇东五里界村1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贾志财(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贾学伟(继承人)继承。
3、农安县农安镇优胜村2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黄太生、裴玉兰(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黄树臣(继承人)继承。
4、农安县农安镇榛柴岗村15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邵培田、高文侠(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邵承福(继承人)继承。
5、农安县开安镇柳树洼村大牛窝堡屯2组(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谷占荣(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谷学双(继承人)继承。
6、农安县巴吉垒镇太和村6社1-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史向宝、潘文范(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史晓丽(继承人)继承。
7、农安县合隆镇烧锅岭村十一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郑淑香、单凤学(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单禅羽(继承人)继承。
8、农安县农安镇兴华路北侧粮库综合楼5单元6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刘岩松(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刘小刚(继承人)继承。
9、农安县农安镇兴政路北侧红晟·御海龙湾15栋1单元803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吴一兵(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万凤(继承人)继承。
10、农安县农安镇黎明街西侧财政局住宅楼3单元4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李孚、段亚坤(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李玉华(继承人)继承。
11、农安县农安镇站前街东侧、兴隆路北侧民生家园(廉租房)9栋2单元1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樊新兰(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朱国财(继承人)继承。
12、农安县合隆镇新开花园小区1栋7单元4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李守林(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李平(继承人)继承。
13、农安县合隆镇隆雨花园小区二期9栋2单元6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李本海(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李继德(继承人)继承。
14、农安县农安镇农安路北侧人民银行住宅楼1单元5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高洪祥、牟庆芬(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高畅(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上述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德彪街东侧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1-83330405
公告单位: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初审:翟莹 复审:宁传君 终审:宫涵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