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不动产(房屋):
1、农安县开安镇上台子村3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吕学、刘凤清(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吕向奎(继承人)继承。
2、农安县开安镇石场村2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于守龙、于费氏(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于忠林(继承人)继承。
3、农安县华家镇华家站村一社123栋(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怀喜(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志新(继承人)继承。
4、农安县合隆镇烧锅局子村六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赵明兰(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李春成(继承人)继承。
5、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西侧黄龙新城9栋3单元4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杨春兰(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郭春海(继承人)继承。
6、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西侧黄龙新2栋3单元15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杨春兰(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郭春海(继承人)继承。
7、农安县农安镇古城街西侧黄龙新城9栋3单元5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杨春兰(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郭春海(继承人)继承。
8、农安县农安镇文化街西侧黄龙房地产开发综合楼4单元4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李洪明(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吴耀华(继承人)继承。
9、农安县农安镇黄龙路南侧农安县种子公司综合楼6单元2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赵亚珍(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吴文彪(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上述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德彪街东侧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1-83330405
公告单位: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初审:翟莹 复审:宁传君 终审:宫涵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