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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郝育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证号:农国用(2003)第012210036号,坐落于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长安村,用途为农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34118.18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上述遗失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吉林省郝育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初审:刘福全 复审:宁传君 终审:宫涵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