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志宏因保管不善,将吉(2023)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1286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于农安县农安镇农安路东段南侧润泽·同泰园二期12栋1单元501室,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屋建筑面积60.16㎡,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4年08月25日止。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遗失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于志宏
声明时间:2024年11月20日
初审:王丹 复审:宁传君 终审:宫涵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