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贺、侯双因保管不善,将吉(2017)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0248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于农安县农安镇兴隆路南侧一品华城29栋1单元1402室,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屋建筑面积96.98㎡,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1年11月28日止。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遗失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贺、侯双
初审:刘福全 复审:宁传君 终审:宫涵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