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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喜信因保管不善,将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坐落于农安县合隆镇街道(隆雨花园小区一期5栋1单元301室),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权利类型为出让,分摊土地面积为20.00㎡,终止日期为2077年9月3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遗失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单喜信
声明时间: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