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钱宏因保管不善,将吉(2018)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1559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坐落于农安县烧锅镇革新村兴旺香格美地4栋2单元101室,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屋建筑面积79.32㎡,分摊土地面积49.81㎡,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84年6月14日止。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遗失的《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贾钱宏
声明时间: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