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农安县不动产第(继承)[20240028]号
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不动产(房屋):
1、农安县农安镇华龙街西侧新龙花园3栋1单元5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冯建华(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沈广华(继承人)继承。
2、农安县小城子乡街内60栋(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志文(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强(继承人)继承。
3、农安县农安镇站前街东侧隆达丽景世纪城4栋2单元3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赵国栋(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梁雪(继承人)继承。
4、农安县农安镇文昌街东侧新龙华城一期3栋2单元3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孟庆芝(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刘会敏(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上述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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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