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农安县不动产第(继承)[20240026]号
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不动产(房屋):
1、农安县农安镇万顺道口北侧宇豪花园2栋南侧东11门(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孙振山(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孙广(继承人)继承。
2、农安县农安镇水源路北侧东方娱乐城B栋1-3层西29门(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孟凡兵(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陈艳秋(继承人)继承。
3、农安县农安镇北环路南侧广播局住宅楼1栋3单元4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孟凡兵(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陈艳秋(继承人)继承。
4、农安县农安镇黄龙路216-1号(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才德英(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郭静(继承人)继承。
5、农安县农安镇华龙街东侧龙都小区2栋1单元6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姜凤华(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姜国奎(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上述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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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