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编号:农安县不动产第(继承)[20240018]号

时间: 2024-04-22 08:43 来源: 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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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不动产(房屋):

1、农安县农安镇建设路南侧文腾小区三期2栋4单元2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孙兴国(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孙刚(继承人)继承。

2、农安县农安镇优胜村四社(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贵福、姜玉侠(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宝(继承人)继承。

3、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以东滨河北路以北一品华城二期回迁楼4栋3单元14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焕有(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桂红(继承人)继承。

4、农安县农安镇人民路南侧怡河园小区5栋1单元5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焕有(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桂红(继承人)继承。

5、农安县农安镇人民路南侧怡河园小区5栋1层6门(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焕有(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桂红(继承人)继承。

6、农安县农安镇人民路南侧怡河园小区5栋1单元3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焕有(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桂红(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上述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德彪街东侧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1-8333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