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协助执行过户不动产未收回房屋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证书作废公告

时间: 2024-04-17 09:22 来源: 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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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吉0122执恢11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我单位受理业务时未能将李凤祥办理的房屋产权证书及项下土地使用证书收回,现将李凤祥办理的房屋产权证书及项下土地使用证书公告作废。

公告作废房屋产权证书及项下土地使用证书信息

房屋产权证号为0023254号,坐落于农安镇德彪街西侧隆达花园一期2栋5单元601室,房屋建筑面积85.44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41.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