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 编号:农安县不动产第(继承)[20240017]号

时间: 2024-04-17 09:22 来源: 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体: 打印

                             

 

    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不动产(房屋):

1、农安县农安镇农安路东段南侧润泽·同泰园二期13栋1单元2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毕桂清(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高源(继承人)继承。

2、宽城区合隆镇302国道西侧春城家园小区9栋5单元12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张凤云(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刘鹤(继承人)继承。

3、农安县农安镇文昌街东侧锦绣家园二期31栋3单元1403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郭峰(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桂梅(继承人)继承。

4、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与建设路交汇处紫御豪庭1、2栋6单元15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段雅会(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祁维武(继承人)继承。

5、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北段西侧绅士名城爱心家园二期11栋4单元4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段雅会(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祁维竹(继承人)继承。

6、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西侧再生资源住宅楼4单元6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于波(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郝长艳(继承人)继承。

7、农安县农安镇黄龙路南侧南关村信用社综合楼4单元3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孙树文(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董永兰(继承人)继承。

8、农安县农安镇宝安路北侧龙凯花园8栋6单元2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李淑兰(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刘杰(继承人)继承。

9、农安县农安镇德彪街西侧隆达花园一期5栋3单元301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士忠(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艾晓文(继承人)继承。

10、农安县农安镇德彪街西侧隆达花园一期5栋1层8门(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王士忠(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艾晓文(继承人)继承。

11、农安县农安镇长农街东侧生产资料住宅楼后栋3单元403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刘洪德(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刘小峰(继承人)继承。

12、农安县农安镇长农街东侧生产资料住宅楼前栋1单元303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刘洪德(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刘小峰(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上述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德彪街东侧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1-83330405

                                 

  公告单位: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