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权利人的不动产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农安县农安镇德彪街东侧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431-83330405
唐克芳 陈连河 张福才 龙喜军 周秀荣 崔洪光 张福才 孙小伟 孙伟学 张 全
巩云龙 孙伟红 谷淑兰 陈占军 张福玉 陈立平 刘振一 席桂珍 孙福兴 范洪伟
姜云和 袁成贵 李 祥 姜小辉 范利明 龙占海 袁成喜 崔洪洋 龙秀锋 范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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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万成 陈 龙 李宝林 袁成海 陈连江 闫奎森 沈 冰 龙占军 宁金凤 武 安
付万春 翟立祥 陈旭东 陈立光 陈立杰 孙永国 陈 新 张福成 孙伟海 武 杰
王 军 袁成军 汪德山 龙喜信 王树海 丁国喜 刘振华 丁国才 龙喜谭 孙国军
崔洪波 曲忠和 孙福恒 李桂芳 陈连革 刘 丽 姜国民 李 财 张国立 龙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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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