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不动产(房屋):
1、农安县农安镇农安路与新阳街交汇处进修学校住宅楼1单元4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安文斌、张桂兰(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安芳(继承人)继承。
2、农安县农安镇富民路南侧工商银行住宅楼3栋1单元2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张子英(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艳年(继承人)继承。
3、农安县农安镇站前街西侧铁路综合楼3单元3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何允霞(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刘文丰(继承人)继承。
4、农安县农安镇农安路北侧土地局前栋综合楼1单元303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李桂芬(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敬波(继承人)继承。
5、农安县农安镇德彪街东侧帝豪二期6栋1单元816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史桂兰(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刘天朋(继承人)继承。
6、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西侧中医院南栋3单元102室(坐落),该不动产原属于黄守贵、张玉琴(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黄国峰(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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