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郑红红《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注销公告

时间: 2023-06-01 10:59 来源: 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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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李来英、王建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原土地使用权人郑红红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因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站前街东侧丽景新城18栋3单元202室,分摊使用权面积21.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注销申请拟注销原土地使用权人郑红红遗失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原颁发的相关证书同时废止。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德彪街东侧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