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安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注销公告

时间: 2020-10-29 09:26 来源:
【字体: 打印
 

权利人(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安支行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明》因保管不善遗失,证明权利或事项为抵押权,义务人为赵桐悦,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吉(2019)农安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420号,坐落于农安镇宝塔街南段西侧一品华城四期21栋南侧6门,抵押方式为一般抵押,原不动产权证号:吉(2018)农安县不动产权第0018886号,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5万元整,债务履行期限为2017年8月15日至2047年10月14日依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遗失注销申请拟注销权利人(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安支行遗失上述《不动产登记证明》,现予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同时为权利人(申请人)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德彪街东侧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