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37批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0年第33号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农安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37批次土地征收的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规定,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用途
该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1.3829公顷,用于交通运输项目建设。
宗地位于农安镇南关村,面积1.3829公顷,其中旱田1.3772公顷,农村道路0.0057公顷。
二、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2020年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