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博《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注销公告

时间: 2020-10-26 08: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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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土地使用权人朱博办理了两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因保管不善遗失,证号一:农国用(2009)第012210155号,坐落于长春市农安县水源路南侧(C栋10门2楼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31.00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77年8月27日;证号二:农国用(2009)第012210154号,坐落于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水源路南侧(C栋10门1楼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31.00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47年8月27日。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注销申请,拟注销原土地使用权人朱博办理上述两本《国有土地使用证》,现予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原颁发的相关证书同时废止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德彪街东侧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