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
农安县财政局部门决算
2017年 9 月 8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法规,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二)根据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 施全县财政发展规划,拟订年度预算草案,执行县人大批准的全县预算,监督预算执行,审编年度全县决算,对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三)参与全县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参与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改革,加强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运用财政、税收、补贴等经济杠杆,以及县级财政直接掌握的资金,对全县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有效的调控。
(四)负责监督执行国家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根据全县经济发展计划和全县预算的安排,拟订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全县国有资产。
(五)管理和监督全县各项财政收入、国有资产收益、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收费票据,监督彩票发行。
(六)组织和监督全县预算的执行,贯彻和执行中央与地方、省与县、县和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
(七)管理全县基本建设拨款,管理县直接分配的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办理和监督全县经济贸易、农业支出、行政和公共支出、社会保障支出;负责对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进行审查;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参与项目论证、评估工作。
(八)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查处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贯彻和组织执行《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九)监督全县乡镇的财政收支和县直各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十)拟订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及办法,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十一)制定全县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督导;监督、管理和使用转移支付资金。
(十二)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审核、监督和统一发放。
(十三)负责政府性债务的管理。
(十四)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县财政干部的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党务、精神文明、行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监督和管理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农安县财政局内设13个机构,分别为人秘科、预算科、文教行政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 、企业科、会计科、国有科、财政监督检查科、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采购办公室、农安县国库支付中心。
纳入农安县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农安县财政局(本级)
2.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3.农安县国库支付中心
4.农安县政府罚没物资管理中心
5.农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6.农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6年实有人员135人,其中:在职人员95人,离退休人员4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公开01-08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农安县财政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相衔接的原则,决算编制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2016年收入总计 2720.80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687.10万元,增加25.25%;支出总计2720.80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687.10万元,增加25.25%。主要原因:由于工资调整,项目支出增加。
二、关于农安县财政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20.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7.50万元,占99.88%;其他收入3.30万元,占0.12%。
三、关于农安县财政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2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60万元,占49.60 %;项目支出1371.20万元,占50.40%;公用经费516.80万元,占18.99%。
四、关于农安县财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安县财政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2717.50万元、2717.50万元,比2015年各增加683.80万元、683.80万元,各增长25.16%、25.16%。主要原因:由于工资调整,项目支出增加。
五、关于农安县财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安县财政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717.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83.80万元,增长25.16%。主要原因:由于工资调整,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农安县财政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717.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497.00万元,占18%;财政国库业务支出31.00万元,占1%;事业运行支出1628.70万元,占60%;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53.70万元,占13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1.50万元,占5%;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1.00万元,占1%;住房公积金支出34.60万元,占1%。
六、关于农安县财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农安县财政局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7.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9.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
公用经费516.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关于农安县财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安县财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60万元,支出决算为8.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6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6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8.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2016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农安县财政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5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94.40万元,比2015年减少70.9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房维护费用降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农安县财政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只保留部门已发生的收入明细,未发生的收入明细删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农安财政局2016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