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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权人王淑春将坐落在农安镇兴华路南侧金街花园7栋1单元303室,权利证号002992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继承人范长春220103194911151015申请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现声明作废
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6年7月31日
初审:田猛 复审:朱文丽 终审: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