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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 编号:农安县农城房第(继承)【202505002】号

时间: 2025-05-16 16:16 来源: 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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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房产:

  1、技术监督局前栋综合楼1层东1门商业(西22门),不动产原属于高振举、于桂华(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高海波(继承人)继承。

  2、民生家园一期2栋2单元501室,不动产原属于于淑英(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魏巍(继承人)继承。

  3、新龙华城二期22栋2单元602室,不动产原属于孙茂林(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淑晶(继承人)继承。

  4、新龙华城二期1栋3单元302室,不动产原属于关树清(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刘淑珍(继承人)继承。

  5、新龙华城二期1栋5单元402室,不动产原属于王成富(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春波(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431-83269976

  公告单位: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公告日期:2025年5月16日

  初审:邹春光 复审:朱文丽 终审: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