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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农安县人民法院提供的(2023)吉0122执515号执行裁定书,我单位受理业务时未将董广安名下(权利证号:00023356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交回我单位,现将该房屋所有权证书公告作废。
房屋位置:农安镇滨河大街南侧
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6日
初审:邹春光 复审:朱文丽 终审: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