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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安县防汛抢险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时间: 2024-06-20 13:40 来源: 农安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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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指成员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抢险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压实防汛抢险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规定,县防办编制了辖区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度汛工程包保责任人名单;巡堤查险责任人名单。各级防汛相关责任人要对号入座,主动履职担责,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全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防汛抢险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安全度汛。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部、督查室联合制定《农安县防汛抢险工作包保责任制》,现已印发,请抓好落实。

  各级行政责任人是辖区内防汛抢险工作第一责任人,应组织做好汛前准备、汛中应对和汛末总结工作;度汛工程包保责任人要按要求及时到岗到位,与乡村包保人员进行对接,对所包保工程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督促乡镇做好度汛准备,在防汛非常时期要与乡镇责任人一同做好工程巡查检查、信息传递、抢险协调等工作,确保所包保工程安全度汛;技术负责人应通过对险情研判,提出处置意见、制定技术方案;巡堤查险责任人要及时组织人员按要求做好巡堤查险工作,保证巡查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防办在汛期将对防汛工作进行专项考核、督导检查、协调调度。发现值班空岗、责任人到岗到位、上级电话抽查关机或不接及个人责任不清等情况,均要受到组织处理和督查通报。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因工作不力、行动迟缓、脱岗失职或工作疏忽、处置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影响较大人员,要依法依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附:

  1.《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2.《度汛工程包保责任人名单》

  3.《巡堤查险责任人名单》

    

  农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中共农安县委组织部

   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公室

                                2024年6月1日

附件:

附件1: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xlsx
附件2:度汛工程包保责任人名单.xlsx
附件3:巡堤查检责任人名单.xlsx
农防组督联字〔2024〕1号农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中共农安县委组强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关于印发《农安县防汛抢险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