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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 编号:农安县农城房第(继承)【202403001】号

时间: 2024-03-11 15:18 来源: 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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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房产:

  1、民生家园一期6栋1单元502室,不动产原属于董利臣(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董意涵(继承人)继承。

  2、民生家园一期5栋3单元201室,不动产原属于曲长喜(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汤秀华(继承人)继承。

  3、大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综合楼1栋1单元301室、剧团综合楼前栋3单元502室、毓秀小区1栋1层3B门,不动产原属于宋长棋(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宋旭生(继承人)继承。

  4、西关村信用综合楼3单元401室,不动产原属于张喜芹(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德金(继承人)继承。

  5、农业银行综合楼7单元602室,不动产原属于张喜芹(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德才(继承人)继承。

  6、畜牧局家属楼4栋3单元401室,不动产原属于刘山(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徐淑珍(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431-83269976

  公告单位: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公告日期: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