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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安县2023年度创业活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 2023-08-11 08:54 来源: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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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农安县2023年度创业活动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农安县财政局

  2023811

  农安县2023年度创业活动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农安县2023年度创业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结合农安县创业工作开展实际特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支持范围

  农安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大中专院校、社会团体等组织开展的创业活动项目征集与推介、创业宣传、创业指导、创业大赛(不含奖励资金)、创业能力提升等创业活动;企业通过自身服务能力与行业影响力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创业培训和创业大赛等创业活动。

  二、申报条件

  (1)在农安县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是创业活动的组织方或承办方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目标明确,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预期效果突出,同时兼顾其他社会效益;

  (3)项目内容丰富,规划设计严密,资金预算合理详细,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项目管理团队能力较强,有较为健全的财务及内部管理制度;

  (5)参加活动人数不少于200人。

  三、资助方式

  对经评审通过的创业活动项目,择优予以45万元资助。

  四、资金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场所租赁费、活动设备购置费、教学补助费(含外聘教师补助)、教学材料、宣传费、设备耗材、设备维修、创业软件开发建设及维护费等相关费用。

  五、联系方式

  农安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431-83285004

  农安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431-83211562

  材料报送地址: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办公室。

  六、申报时间

  自申报指南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15:00止,仅限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流程

  (一)启动。农安县人社局在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创业活动项目申报通知。

  (二)申请。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后,报送县人社局办公室。

  (三)审核。创业活动项目由县人社局、财政局负责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共同制定评审工作方案,并在创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到项目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踏查,听取项目申报单位专题汇报,根据实地踏查情况进行评审。

  (四)公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在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创业活动项目,拨付专项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按时限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包括,2份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和1份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一致的原件扫描件),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要明确资金使用计划,提出资金使用绩效目标。

  (四)申报单位5年内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农安县2023年度创业活动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