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农安县2023年度创业活动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农安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1日
农安县2023年度创业活动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农安县2023年度创业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结合农安县创业工作开展实际,特制定申报指南如下:
一、支持范围
农安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大中专院校、社会团体等组织开展的创业活动项目征集与推介、创业宣传、创业指导、创业大赛(不含奖励资金)、创业能力提升等创业活动;企业通过自身服务能力与行业影响力,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创业培训和创业大赛等创业活动。
二、申报条件
(1)在农安县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是创业活动的组织方或承办方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目标明确,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预期效果突出,同时兼顾其他社会效益;
(3)项目内容丰富,规划设计严密,资金预算合理详细,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项目管理团队能力较强,有较为健全的财务及内部管理制度;
(5)参加活动人数不少于200人。
三、资助方式
对经评审通过的创业活动项目,择优予以45万元资助。
四、资金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场所租赁费、活动设备购置费、教学补助费(含外聘教师补助)、教学材料、宣传费、设备耗材、设备维修、创业软件开发建设及维护费等相关费用。
五、联系方式
农安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431-83285004
农安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431-83211562
材料报送地址: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办公室。
六、申报时间
自申报指南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15:00止,仅限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流程
(一)启动。农安县人社局在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创业活动项目申报通知。
(二)申请。项目申报单位组织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后,报送县人社局办公室。
(三)审核。创业活动项目由县人社局、财政局负责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共同制定评审工作方案,并在创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到项目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踏查,听取项目申报单位专题汇报,根据实地踏查情况进行评审。
(四)公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在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创业活动项目,拨付专项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按时限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包括,2份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和1份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一致的原件扫描件),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要明确资金使用计划,提出资金使用绩效目标。
(四)申报单位5年内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农安县2023年度创业活动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