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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 编号:农安县农城房第(继承)【202305001】号

时间: 2023-05-16 16:35 来源: 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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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我中心初步查验以下房产:

  1、新龙华城二期6栋4单元402室、师范综合楼2栋8单元301室,不动产原属于苏冰晶(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淑文(继承人)继承。

  2、财政局住宅楼1单元301室,不动产原属于张庆芬(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王生林(继承人)继承。

  3、新龙华城二期14栋5单元103室,不动产原属于唐玉珍(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华时代(继承人)继承。

  4、商业车队(商业运输公司)综合楼3单元201室,不动产原属于郑士臣(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刘影(继承人)继承。

  5、德彪小区C栋5单元402室,不动产原属于沈维清、梁淑兰(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沈善忠(继承人)继承。

  6、绅士花园一期2栋1层12门,不动产原属于王丽侠(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李凤宪(继承人)继承。

  7、德彪小区A栋5单元701室,不动产原属于程希好、董淑华(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程廷宇(继承人)继承。

  8、初级中学综合楼2栋2单元301室,不动产原属于张金库(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桂芳(继承人)继承。

  9、石油公司综合楼1层东13门,不动产原属于张金库(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桂芹(继承人)继承。

  10、隆达丽景新城5栋1层西21门。不动产原属于王树刚(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张淑云(继承人)继承。

  11、明达风景小区4栋1单元403室。不动产原属于孙井林(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孙淼(继承人)继承。

  12、隆达丽景新城8栋6单元201室。不动产原属于梁洪海、张淑文(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梁东(继承人)继承。

  13、瑞德花园一期5栋1单元401室。不动产原属于曲丽(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杜奥博(继承人)继承。

  14、引松综合楼2单元202室。不动产原属于赵密英(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羿德忠(继承人)继承。

  15、电联小区1栋2单元802室。不动产原属于程远春(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孙广华(继承人)继承。

  16、御景豪庭5栋2单元801室。不动产原属于牟长生(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李殿芳(继承人)继承。

  17、帝都富苑小区4栋7单元202室。不动产原属于王凤云(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孙守荣(继承人)继承。

  18、房产经营公司27栋1单元601室、宝塔游园综合楼4栋1层北侧东11门。不动产原属于王凤云(被继承人)的份额最终确定由刘玉春(继承人)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431-83269976

  公告单位:农安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公告日期:2023年5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