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透明,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2019年农安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要求,县畜牧总站决定公开采购“瘦肉精”检测试纸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瘦肉精”检测试纸卡生产资质的合法经营或生产企业,且《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二、采购产品
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合一胶体金检测试纸卡。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标准。
2、供应商提供的免疫速测产品,须取得农业部2015年至2018年度“瘦肉精”免疫速测产品合格评价。其中,2015年度评价结果为80分以上,2018年度评价结果大于等于100分。(依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瘦肉精”免疫速测产品评价结果的通报》(农办牧〔2016〕28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2018年度“瘦肉精”免疫速测产品评价结果的通报》(农牧便函〔2019〕2826号))。
3、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经省级以上政府检测部门检测合格。
4、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为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
5、供应商所提供的克伦特罗检测试纸卡检测灵敏度应满足3ng/ml以上且不得出现假阴性;莱克多巴胺检测试纸卡检测灵敏度应满足3ng/ml以上且不得出现假阴性;沙丁胺醇检测试纸卡检测灵敏度应满足5ng/ml以上且不得出现假阴性。全部产品假阳性率小于等于1.5%(以省级以上政府检测部门证明文件为准)。上述产品要同时拥有检测线和质控线,根据检测线(T线)是否出现对样品的阴阳性进行判定。
6、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检测速度在5分钟内可以判读,检测结果显示在30分钟之内无原则性改变,准确率须达到97%以上。
四、供应商提供材料
1、加盖公章和法人名章的书面质量合格承诺书,同时注明生产企业现址和企业生产规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
4、省级以上政府检测部门检测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生产企业产品销售委托授权书。
6、2017年以来,同类产品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属非采购项目,提供合同书(原件)。产品销售业绩清单及销售发票复印件。
五、时限要求
相关生产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前往吉林省农安县畜牧总站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和购销协议(采购合同书),逾期不予受理,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20日16:00时。
六、注意事项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2、畜牧总站在受理书面申请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合格后发出书面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销合同,告知采购结果。
3、采购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4、采购工作实行质量承诺制度,供应商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要做出书面承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误判率达到3%以上,采购方有权自行解除购销合同,并禁止参与类似项目采购活动。
5、自购销合同签订之日起,供应商必须保证15个工作日内将采购方所需的全部“瘦肉精”检测试纸卡供货到位,如有延误,不予采购。
联系人:赵科长 139 4306 8366
地 址:吉林省农安县水源路文化街4委
特此公告。
农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