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启用农安客运南站的通告
客运南站是我县交通重点建设工程,已于2014年10月竣工。为建立良好的客运市场秩序,促进我县道路旅客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现将我县启用客运南站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农安客运南站于2014年10月18日投入运营。
二、按照就地就近、方便旅客出行的原则,原始发车在欧亚广场、百信广场,终点至长春的快客和在客运总站发车,终点到站在农伏公路以南、东大桥以东、伊通河以南区域的县内客运班线的营运客车均移至客运南站发车。具体包括:华家、开安、合隆、鲍家、前岗、黄金二中、潘家岭、新立堡、新阳、马鞍山、太平池、云昌、山后、朱炉、望龙、战家、上台子、宝泉、兴隆、天兴、顺山、二巨堂、河西、前进、南洼子、刘家、奋进、孙家、王家、段家、永德、新开、东大门、苇塘、魏家、老店等共37条客运班线、111台营运车辆。其他班线车辆全部在农安客运总站发车。请乘坐以上客运班线的旅客从10月18日起到客运南站乘车。
三、客运南站车辆在县城内行驶,可以经黄龙路驶出市区。
四、进入客运南站的车辆,应按运管部门及客运站确定的班次、时刻、进站报班发车,不得擅自脱班、站外发车、中途甩客。
五、客运站和客运经营者要加强客运服务管理,为乘客提供方便、及时、安全、文明的服务,客运站应当对进站客车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公布进站客车的班车类别、客车类型等级、运输线路、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等信息,调度车辆进站发车,疏导旅客,维持秩序。
六、县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根据职责,实施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载客等扰乱客运市场的行为,确保客运南站正常营运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七、所有进入客运南站运营的班线车辆必须严格执行本通告有关规定,违者由交警、运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八、本公告从2014年10月18日起执行。
2014年10月9日

吉公网安备 220122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