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任命:
史柏川同志为农安县人民法院开安人民法庭庭长;
初春光同志为农安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徐成信同志为农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昊阳同志为农安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副庭长;
黄 蒙同志为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史柏川同志担任的农安县人民法院巴吉垒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初春光同志担任的农安县人民法院万金塔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徐成信同志担任的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昊阳同志担任的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黄 蒙同志担任的农安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