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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时间: 2023-01-28 16:02 来源: 农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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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决定任命 

    澎同志为农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一年) 

  宋宇军同志为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裴  杉同志为农安县财政局局长; 

  王中伟同志为农安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局长; 

  吴小彦同志为农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免去: 

  裴  杉同志担任的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中伟同志担任的农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于晨风同志担任的农安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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