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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

时间: 2009-04-14 11:20 来源: 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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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委员 县文物管理所所长 吴铁军

  加强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对于弘扬传承黄龙府文化,打造东北历史文化名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应该把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作为打造历史名城的重中之重

  众所周知,我县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历史名城黄龙府在辽金史籍中自不待言,就是在众多的地方志乃至野史中也多有提及。体现在文物上,文物遗存遍布全县乡镇、村屯,目前已发现各时期古代遗存310处,全县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6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8处,馆藏文物280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34件。

  上述只是1985年第二次文物普查时统计的数字,还有更多的文物遗迹等待我们去发现、去探寻。比如说,在今年的一次下乡调查中,便发现了高句丽时期修筑的长城,它从我县的前岗乡鲍家村入境,由东向西横穿前岗、开安、龙王、三岗等乡镇,然后进入公主岭市怀德镇境内。据文献记载:高句丽晚期于公元631年始,为了加强西线防御,修筑了一条长城。《旧唐书》、《新唐书》、《三国史记》等书中对此事都有记载:“东北自夫余城,西南至海,千有余里”。目前我国的专家学者对农安是夫余国王城虽然没有异议,但在农安没有发现高句丽时期的遗迹。夫余王城的说法缺少实物印证,还是有些遗憾。这次高句丽长城的发现,对研究我国东北的历史以及证明农安就是夫余国王城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再如:开安镇林家村石人屯,该屯因有两个2米多高的石人而得名,1964年夏天,当地群众挖土积肥时,发现了青砖垒砌的墓室,据介绍,墓室长6米、宽3米、高1.5米,有100多米长的墓道。由于当时文物保护意识不强,墓室被破坏了,文物也都流失了,因石人重有一吨,无法搬动,才得以保存至今。金代葬制是有严格规定的,只有三品以上的官员才允许在墓前立石人,根据墓室的规模,可以断定这是一个三品以上官员的墓葬,属于贵族墓。2002年,一村民在距古墓50米处的自家院内打井时,先在旁边挖了一个1.5米见方的坑装水,当水要灌满时,一下子就渗没了,发现下边有个洞,于是拿来一个装满土的丝袋把洞堵上,再向里边灌水,又快要灌满的时候,水和丝袋都从洞口冲了下去,见洞口越来越大,就把坑填上了。2004年5月23日的《城市晚报》以“农安石人脚下藏着大秘密”为题报道了此事。金代的贵族墓多为家族墓,根据上述描述,也可能是一墓室。如果这是家族墓地的话,不可能就一两座墓,还有待于我们去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工作。如发现,将会在社会上引起轰动,同时也为我县打造历史文化名城增添沉重的砝码。

  还有举世闻名的农安辽塔第十层出土的佛像、瓷香盒、瓷香炉、银牌以及万金塔基地宫出土的石雕彩塔、舍利盒、铜镜、薄铁阁等文物,对研究辽代的佛教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可以说,农安珍贵的历史文化遗存,在全省乃至全国历史文化遗存中独具特色。打造历史名城的关键是要有历史的厚度,而历史的厚度是要靠文物遗存来证明的,没有文物遗迹支撑的“历史名城”是苍白无力的,也得不到应有的地位。要想真正“打造东北历史名城、建设文化农安”,就应把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目前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和文化遗存保护工作,提出并深入实施了“打造东北历史文化名城工程”,特别是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人代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兴建历史博物馆,进一步加大了文物保护的力度。但是,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县的文物保护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

  一是对文物保护工作缺少足够的、应有的认识。我县历史悠久,地下文物遗存丰厚,经常在生产生活和工程建设中有文物出土。一些部门或个人对出土的文物熟视无睹,视文物保护法规于不顾,不但不报告,甚至哄抢私分,据为己有。例如在今年的9月2日,宝塔大街修路时,施工人员挖出百余枚银元,引来众多市民哄抢。当文物部门赶到时,大部分银元已被群众抢走,我们只在现场找到几枚银元,被哄抢的部分至今无法追回。还有就是部分建设工地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根本不报告,私自处理,我们有的是过了一、二年才听说,但已无法查证了。

  二是目前的文物保护级别偏低。农安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名城,目前没有国家级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也只有五处,这和成为历史名城的规格是不相适应的。

  三是经费投入不足。我县的文物遗迹数量在省内是最多的,经常有文物出土,有时接到报告,因没有经费,很难及时前去处理,致使部分出土文物流失。申报文物保护单位级别虽然是文物部门的本职工作,但也需要有经费的支持,没有经费,便无法开展工作。上述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严重制约了打造名城工程的深度推进。

  当前,各级政府都在重视文化发展,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我们国家正在进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它和人口普查、经济普查一样,都是国情国力调查的一部分。我省的文物普查方案是从2008年开始至2011年结束。主要工作任务包括田野调查、建立不可移动文物编码系统、电子地图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档案、资料出版印刷等。目前长春地区其它各县市区的文物普查工作都已经开展起来。

  我县是文化大县、文物大县,积极搞好第三次文物普查,无论是对于打造历史文化名城,还是对于提高黄龙府文化的整体品位和知名度,都具有极为现实和长远的意义。省市有关部门对我县的文物普查,也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我县没有理由影响省市文物普查的整体进度,拖全省的后腿。

  为此,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契机,广泛深入的宣传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文物工作在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在经济社会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使文物保护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借文物普查之机,全面挖掘、整理我县文物遗存的分布、特征等基本情况,争取新发现一批有内涵、有影响的文化遗存,增加我县历史文化的厚重感,为打造历史名城奠定基础。

  三、通过这次文物普查,全面改善文物保护工作的硬件设施,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将文物保护经费列入到年度财政预算。

  四、尽早将农安辽塔等一批有影响、有价值的文物遗存申报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面加快县内各类文物的保护规格,达到整体升级。

  总之,文物保护工作十分重要,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我县的文物保护工作,一定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强,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