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大坝注册登记

时间: 2015-12-16 09:45 来源: 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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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220122-SL-QT-006 项目类别 其他行政职权
项目名称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
项目分解  
 
设置依据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利部水管〔1995〕290号)
设置依据内容摘要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第三条:县级及以上水库大坝主管部门是注册登记的主管部门。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实行分部门分级负责制。省一级或以上各大坝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所管辖的库容在1亿立方米以上大型水库大坝和直管的水库大坝;地(市)一级各大坝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所管辖的库容在1000万至1亿立方米的中型水库大坝和直管的水库大坝;县一级各大坝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所管辖的库容在10万至1000万立方米的小型水库大坝。登记结果应进行汇编、建档,并逐级上报。各级水库大坝主管部门可指定机构受理大坝注册登记工作。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实施主体 农安县水利局 承办机构 建管科  
责任人
曹野
   
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查阅方式 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咨询电话 0431-83262851 投诉电话 0431-83262871 是否涉密
行使职权次                    0次 权力变化情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