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丨以“调”止争 暖心化解涉企纠纷

时间: 2025-02-27 11:11 来源: 农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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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农安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跨省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化解了矛盾纠纷,又保持了继续合作,促进了企业双方的发展,实现双赢目标。

  此前,原告吉林省某钢材公司与被告四川某建筑公司签订了《钢销合同》,双方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钢材。合同签订后,原告公司依约交付全部货物,但被告公司却有38万元钢材款未按约支付,原告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及利息。

  接案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沟通过程中,被告公司负责人表示,近期行业收益不景气,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暂时无力支付这笔货款。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方式的解决解决此次纠纷。

  承办法官分别做原被告思想工作,从巩固双方合作基础、后续拓展相关业务、诉讼成本等角度出发,敏锐捕捉双方的调解意愿,努力为双方切实化解纠纷提供最佳解决方案。

  “被告企业也不是恶意拖欠货款,只是因资金周转问题不能及时支付,并且你们合作多年,被告还是外地企业跨省发展,要互相体谅困难,不要因此失了和气。”

  “你们该付的钱还是得付,即使一下拿不出来全款,也可以分期支付,做生意要讲诚信呀。”

  经过多次协商、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延期还款协议,并表示以后会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此次案件调解既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双方诉累,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农安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更多元、更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