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农安县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农安县县域商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县域商业建设对乡村振兴的作用,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根据《吉林省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发〔2025〕3号)精神,结合农安县实际,公开遴选农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实施单位。现将公开遴选农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及建设标准
(一)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1.改造乡(镇)集贸市场。在人口多、消费市场潜力大等具备条件的乡(镇)可改造1-4个集贸市场。
(1)支持内容。主要补助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集贸市场辅助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对食品、服装、日用品、农资等销售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交易提供便利。乡(镇)集贸市场应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应达到相应标准。
(2)补助资金。每个乡(镇)集贸市场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对市场主体缺位、乡(镇)急需改造的,县政府可按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全额补助乡(镇)政府按照公益性市场标准进行改造,但须明确政府股权占比等要求,明确市场供应、稳定价格、为城乡居民及脱贫户自产自销农村产品提供服务等内容条款及制度机制与保障措施,强化集贸市场改造的公益属性,丰富公益性市场功能。
(3)建设改造要求。优先选择下沉供应链的大型商贸流通法人企业。县人民政府也可支持乡(镇)政府按公益性市场要求投资改造。项目选址优先考虑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项目已支持的现有封闭、半封闭市场,或人流、商流、信息流充沛的乡(镇)集市。(4)建设时限。2026年年底完成。
二、评审资料
1.申报单位提供项目的实施方案;
2.申报单位提供施工图;
3.申报单位提供效果图;
4.申报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
5.申报单位提供工程造价;
6.近半年任意一月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政府承建的集贸市场不需要提供);
7.近半年任意一月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政府承建的集贸市场不需要提供);
8.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10.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加盖公章(政府承建的集贸市场不需要提供);
11.评审保证金支付凭证加盖公章。
三、论证程序
(一)遴选公告发布。本次遴选公告在农安县人民政府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栏发布。发布网址:http://www.nongan.gov.cn/zt/naxdzswjnczhsfzl/ztbgg/
提交评审资料的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8日止。评审资料递交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融合中心四楼。
(二)论证。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项目遴选工作,出具评审结果。
(三)公示。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果公示。
(四)费用。本次评审费用为项目总投资额的1.5%,待评审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支付。
四、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遴选人信息
名称: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1318074178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融合中心
项目联系人:王丽德
联系方式:1323445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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