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农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乡(镇)大中型超市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农安县县域商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县域商业建设对乡村振兴的作用,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2024〕1号)精神,结合农安县实际,公开遴选农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大中型超市项目实施单位。现将公开遴选农安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乡(镇)大中型超市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支持方向及建设标准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建设改造乡(镇)大中型超市。在人口多、消费市场潜力大等具备条件的乡(镇)改造1个大中型超市。
(1)支持内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和购买商品排列展示架、购物筐或购物车、电子收款机(POS机)、电脑、打印机、冷(冰)柜等设备设施;小(微)型打包机、真空塑封机等初级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设备设施。商品进、销、存信息管理服务系统(ERP)。
(2)补助资金。单个乡(镇)大中型超市可按补助比例不高于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过20万元。被纳入乡(镇)商贸中心予以支持的乡(镇)大中型超市只能在乡(镇)商贸中心和乡(镇)大中型超市两项支持政策中任选一项支持政策,不得重复支持。安排资金20万元。
(3)建设时限。2024年6月-2024年12月。
二、基本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报单位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月份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3.申报单位应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依法免税的企业,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申报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申报程序
(一)遴选公告发布。本次遴选公告在农安县人民政府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栏发布。发布网址:http://www.nongan.gov.cn/zt/naxdzswjnczhsfzl/ztbgg/
(二)申报。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项目资料相关要求》填报和准备项目申报材料,与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加盖公章。
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7日9时00分。申报材料递交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融合中心三楼301会议室。
(三)评审。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出具评审结果。
(四)公示。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果公示。
(五)费用。论证费用,项目预算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按2%收取 ,项目预算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按1.5%收取 ,待论证评审结果公示后由承接单位承担,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
(六)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提出资金安排方案,待验收合格后拨付奖补资金。
五、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遴选人信息
地址:吉林省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联系人:赵辉
联系方式:1318074178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百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宝塔街电商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曹舒萍
联系方式:13234455308
附件:
申报项目资料相关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