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农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吉商建〔2020〕4号)精神,根据《农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农府办发〔2020〕8号)规定要求,开展我县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着重解决由县、乡(镇)、村“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问题。现将我县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农安县或县域外具有相关物流资质企业。
2.已开展农村物流配送业务且具有一定规模,具备一定仓储分拣能力。
3.具有一定规模的仓储或冷链仓储库房的物流配送企业。
4.需提供农村物流解决方案,与其他物流企业进行市场化运作,建设覆盖县、乡(镇)、村的双向物流配送体系。稳步提高电子商务村站配送的覆盖率,承诺48小时之内配送。
5.申报企业规章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在当地有良好的信誉及口碑,无经营和信用劣迹,无违法行为。
二、申报材料
1.申请开展电商进农村物流仓储配送建设的请示。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时单独提供原件)。
3.申报企业提供电子商务进农村解决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项目投资规模、项目资金安排情况、项目实施时间安排及步骤、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等相关内容)。
4.申报企业需提供实施项目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补助标准
1.县域仓储物流配送中心补贴。建设20000平方米以上物流集配仓储中心及物流分拣设备购买,按要求给予项目投资总额50%的补贴,拟安排资金不超过600万元。
2.物流企业购车补贴。对与政府签约的物流企业当年新购置的国产品牌物流配送专用车辆在取得登记证、行驶证等落籍手续后,每台补贴不超过车辆购置总额的50%,车辆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补贴购置车发票为准,不含车辆落籍等其它费用),拟安排资金不超过120万元。
3.物流配送补贴。对往返村(屯)、乡(镇)与县城之间的双向网购网销物流包裹每单补助标准不超过示范县邮政配送收费标准的50%,重点补助网销农村产品和网购农业生产资料。通过县域公共服务中心销售产生的物流快递包裹给予70%补贴,拟安排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捌份,于2020年6月18日前上报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超过申报时限,一律不予受理。
2.县政府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物流企业参与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一周,若无疑议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五、补贴程序
县域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及物流车购买补贴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资金额度按程序给予兑现补贴。物流补贴在县级物流平台投入使用后,按平台统计的实际发生量计算补贴,原则上补贴资金半年结算一次。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德义
联系电话:0431-83361091
联系地址:农安县原政务中心五楼522室
农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