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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氛围营造工作实施方案
2019-01-31 41:31  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会议精神,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让文明深入人心,让创城造福百姓”为目标,广泛树立“创城为百姓,百姓共创城”的理念,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领域,全方位、多层次、广视角地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重大活动,为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为创城工作提供强大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行动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宣传主题

  以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创城口号、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公约、市民文明公约、公民道德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好人榜、美丽乡村建设、遵纪守法、志愿服务、遵德守礼、十星级文明户、乡规民约、好家风好家训、身边的故事等为主线,与建设新农安的发展战略相结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氛围。

  宣传区域及内容

  (一)机关公共区域、单位宣传。

  各单位要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教育,干部职工知晓率达到100%,要在单位醒目位置,如外墙体、单位大厅、入口通道、宣传栏、宣传展板、LED显示屏、咨询台等设置公益广告和全国文明城创建标语的宣传。

  责任单位:政务中心由机关事务局负责,其他各单位自行负责

  广播电视台、农安发布、政府网站、手机短信等要开设专栏,广泛宣传。

  1.县广播电视台: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整体设计,创新宣传方式、持续性地动态追踪报道。在黄金时段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每个频道每日播出数量不少于1条,《农安新闻》节目后播出的创城标语不少于2条;对城区脏、乱、差现象和不文明行为以及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

  2.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制作创城彩铃,通过固话响铃、手机短信等方式对创城工作进行宣传,每天至少发送1条创城标语。

  3.农安发布、政府网站、农安之声手机客户端要每天发布创城的实时动态、创城相关知识等。

  责任单位:宣传部、政府办、广播电视台、各通讯公司

  (三)户外公益广告宣传。

  1.在各入城路口、县城主干道、背街小巷、施工工地围档上要有公益广告。主要街路连续走500米,公益广告6处以上(间隔6米以上)。县城建筑工地围档发布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全部广告数量的30%。

  2.大型商场、超市、临街商户的电子屏要做好公益广告和创城标语的长期循环播放,其中客运站、龙府宾馆、欧亚购物中心、加佳乐超市等大型显示屏交叉播放公益广告,不低于30%;县城主次干道的路灯杆、路牌、公交站牌上要张贴固定公益广告,县城主干道公益广告宣传不少于覆盖面的30%。

  3.县城各广场出入口、广场中心适当位置和醒目位置设立与环境相融合的公益广告。广场绿地有爱护花草树木,环境卫生等内容的提示牌。

  4.在旅游景区和公园等处的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设置公益广告和文明旅游提示牌、监督举报电话等。古遗迹保存完好,有专人管理。在重要场所有效开展文明引导,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无未成年人等流浪乞讨人员。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大声喧哗吵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等现象。

  责任单位:交通局、市场局、文物管理所

  (四)客运站、火车站、公交车、出租车宣传。

  在公交站点、客运站、火车站的出入口、候车大厅及人流量多的场所设置公益性广告,广告数量占广告总数的30%以上。出租车、公交车车载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出租车车体后车窗统一位置粘贴统一标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车贴,公交车车体在两侧的统一位置粘贴“携手创城,惠泽百姓”字样车贴。客运站和火车站要有文明引导员或志愿者,要有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等有效服务。乘客要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责任单位:交通局、火车站

  (五)县城学校(幼儿园)宣传。各学校(幼儿园)要深入开展创城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新思想等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做到每名教职员工和学生都牢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对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扎实开展各类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活动,通过学生做好学生家长及家庭成员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学校校外围栏、醒目的外墙体、黑板报、橱窗、宣传栏等处设置公益广告,校内的教室、楼梯口、洗手间等处展示市民公约、学生守则等。

  责任单位:教育局

  (六)政务大厅,邮政、电信、移动、联通营业厅,供电、燃气、自来水营业厅,银行营业厅,宾馆、饭店、餐饮店,药店,派出所、出入境办证大厅,物业服务,旅行社等窗口行业宣传。

  1.窗口行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设有值班服务台,服务引导人员标识清晰。工作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文明、快捷,诚信守法。

  2.窗口行业设有文明行业、文明窗口、文明岗的标识牌,推动文明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业务办理大厅的橱窗、大堂、电梯内、楼梯口、洗手间等处设置公益广告。

  3.宾馆、饭店和餐饮店等餐饮场所干净整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除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口号外,还要有“文明餐桌”宣传提示语、禁烟标识等。

  4.各超市、农(商)贸市场在醒目位置与行业相关的公益广告,收银台有文明礼仪提示牌。

  责任单位:各窗口行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七)乡镇街、社区、居民小区宣传。

  1.居民小区宣传栏、楼层提示牌、外墙体、楼内外电子屏、绿化带提示牌等处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小区内绿地有爱护花草树木,环境卫生等内容的提示牌。

  2.各乡镇、村部、街道、社区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牌、宣传单等广泛宣传公益广告,并积极开展道德讲堂、好人评选,邻里和睦、守望相助、义务保洁等志愿服务的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房产经营公司、各乡镇、街道、社区

  (八)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娱乐场馆等公共场所宣传。

  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馆结合实际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展馆内都要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礼仪温馨提示语。

  责任单位:文广新局、政府办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18年是国家级文明城创建迎检第一年、重要年份,创城氛围营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本部门、本乡镇、本单位的氛围营造宣传实施方案。在勤俭节约的原则下,扎实开展,全面推进,原则上于2018年9月30日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氛围营造工作。

  2.因地制宜、保质保量。各部门、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条件,本着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相统一的原则,灵活采用宣传方式,公益广告、创城标语的内容要突出单位或行业特点,制作要协调统一、美观大方、摆放要整齐,公益广告和创城的宣传标语要具有长效性,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

  3.强化督导、整改到位。各部门、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将落实创城工作的实施方案、好的经验做法及完成情况以信息的形式报送到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创城办督导组将不定期对氛围营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完成质量效果不佳或所辖范围内公民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知晓率不高的,将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和电视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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