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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农安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该公示的不公示
    孙宁县长,农安县住建局所属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在2018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办理过程中,严重违反农安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条款,不进行事先进行相关社区及网络公式,直接暗箱操作分配廉租房,并且分配住房时不进行公开抽签随意按人情关系分配住房,公开进行滥用职权、胡乱作为、以权谋私,影响极坏,如不处理将产生更加腐败恶果,恳请孙县长严肃处理相关工作人员及相关领导,还公道于民。

    2018-11-28 10:23:34
    经调查了解,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于2018年7月11日在县城内各个街道张贴第二批公租房报名通知,报名期限为一个月,并于8月10日进行了社区初审公示,在社区接收档案整理完毕后我中心工作人员于8月23日开始对报名人员进行入户核实调查,于9月6日进行复审将报名人员信息报送各个相关部门审查,在各个部门审查结束后,我单位对不符合人员档案进行整理,并进行最后终审,终审结束后,我单位采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不符合人员情况,于10月30日在住建局12楼会议室由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民政局、县住建局、监察代表、街道代表及公证处多个部门的鉴证下进行第二批公租房分配现场会,并在公证处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两轮抽号。于10月30日按照抽签号码顺序进行了选房,在10月31日进行签到农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在签到合同前因兴农街道提出该街道有两名申请人档案中提供的证明信息有疑议,在收到疑议后,由住建局向兴农街道发出公函,需兴农街道7日内给予回函,致使第二批公租房符合保障人员暂未进行网络公示,待此问题解决后,我中心将立即进行网络公示。我中心不存在反映人所说的滥用职权、胡乱作为、以权谋私等现象。


    2018-11-09 10: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