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库主持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淑梅、蔡景海、李忠勇、田胜秀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佳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崔可锋,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国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晋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及省、市人代会精神;审议通过了农安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尉志民等同志辞去农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关于终止陈大明等同志农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姜玉权等同志辞去农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周德库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审议通过了农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会议强调,要严格遵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将守则中的各项要求切实融入到日常履职的每一个环节里,在参与会议讨论、开展调研视察、审议各项议案、决定重大事项时,以守则为纲,认真履职尽责,为农安县的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用实际行动诠释人大代表的使命与担当,共同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高质量开展。
县政府办负责同志,县人大有关委办主任、副主任以及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各专委会委员列席会议。
农安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2号)
农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尉志民、李冬、刘大坤、王冰等4名代表的辞呈,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接受其辞去农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尉志民同志的农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25日
农安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3号)
农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合隆镇代表团的陈大明、经济建设代表团的陈忠民等2位同志因工作变动,调离本行政区域;烧锅镇代表团的刘生贵同志已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其农安县第十九届人大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25日
农安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农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姜玉权、杨广松等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农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农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25日
农安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5号)
农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
姜玉权同志为农安县副县长;
徐春风同志为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广同志为农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免去:
徐春风同志担任的农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宋宇军同志担任的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宇 冬同志担任的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25日
农安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6号)
农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任命:
杨广松同志为农安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尉志民同志担任的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25日
农安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7号)
农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免去:
董奕男同志担任的农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25日
初审:贺超 复审:刘彬 终审:白海亮